6月12日,福建省惠安县质监局在螺阳镇政府配合下,查处了位于该镇辖区的一个一次性发泡塑料快餐盒生产加工点,现场查获一次性发泡塑料快餐盒1吨,涉案货值1.2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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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国家经贸委发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其中规定2000年底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2001年4月、5月国家经贸委分别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知》(国经贸产业 2001382号)和《关于餐饮企业停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 2001130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001年12月28日,国家经贸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环保总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对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 1363号),将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工作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