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转产后的“地条钢”生产厂死灰复燃,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质监局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的11家转产企业日常监管,组织人员对其生产的圆钢钉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经检验,有9批次钢钉产品合格,2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达到81.8%,涉案金额近2万元。
经查,此次抽查不合格的2个批次圆钢钉不合项为次钉率和废钉率总和,不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指标要求。上述2家企业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华安县质监局依法对这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作者单位: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