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起,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电灭蚊器具、电热液体蚊香、电热蚊香片3类卫生杀虫用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表明,上海市市场上卫生杀虫用品的用药安全质量较好,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表现为电灭蚊器具的电气安全指标不合格。
此次共抽查了3类卫生杀虫用品66批次,经检验,合格57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6.4%,其中:电灭蚊器具(包括电蚊香器、电子灭蚊器、电蚊拍)46批次,合格37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0.4%;与电灭蚊器具中的电蚊香器配套使用的电热蚊香片和电热液体蚊香各10批次,经检验均合格,抽样合格率为100%。抽查发现,不合格电灭蚊器具的主要不合格项有“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机械强度”、“结构”、“电加热器工作温度及偏差”以及“标志和说明”等,均是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强制性指标。
针对此次卫生杀虫用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已责令有关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销售质量问题严重产品的企业严格进行查处,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