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目前,该局联合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对全市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经销单位实施全面整治。
整治活动主要针对南昌市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在充装、经销和使用中存在大量超期未检、安全状况不明及报废钢瓶给广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生命财产构成极大威胁的实际情况,决定对私自充装和经销报废钢瓶(自制造之日起,超过15年的有效期)、超期未检钢瓶(自制造之日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等不合格钢瓶;私自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或钢瓶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钢瓶,包括已充装的钢瓶未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私自改装钢瓶或对报废钢瓶进行翻新使用的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经销单位进行检查,并依法予以查处。
此次整治活动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定,依法做好钢瓶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要提醒广大钢瓶使用者(用户)依法做好钢瓶管理和监督工作,杜绝使用报废钢瓶和超期未检验等不合格钢瓶,自觉接受钢瓶检验,确保钢瓶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