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漳州市局对市场上销售的GSM数字蜂窝移动手持机(以下简称手机)进行专项检查,查获了一批未经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产品。
执法人员查明,由深圳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电通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厦门VK(唯开)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0品牌共16部手机的机身及外包装等部位,均无“3C”认证标志及编号。经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查询》作进一步调查,结果全部未找到涉案手机的有效证书编号。
经进一步调查,生产企业也承认以上手机并未依法取得认证证书。执法人员据此认定涉案手机全部为无“3C”认证产品,并将依法对销售者经销无“3C”认证手机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