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平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技术力量对全县近10个涉奥罐头生产厂家的9个品种的罐头产品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并启动了“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罐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平邑局对进京进青奥运罐头产品实施了“五有”:一是有标准。根据本辖区实际,质监局在取得县委、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下,确定了奥运罐头产品的范围为五年内在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中,没有质量不合格的厂家作为奥运罐头的供应厂家,凡是不符合此次标准的厂家,不能作为奥运罐头的供应厂家。二是有档案。对所有进京进青的奥运罐头产品,该局一方面为生产厂家建立了产品质量档案,另一方面为生产厂家建议了信誉档案,档案一式3份,1份由企业留,1份由质监局保存存档,1份以备上级职能机关检查。三是有检测。明确规定,凡是进京进青的奥运罐头产品,必须要有县质监局15天以内的检测合格的报告,否则不能作为进京进青奥运罐头产品。四是有责任人。确定这进京进青奥运罐头产品,从质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到区域管理人员层层鉴定产品安全保证书,那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板子具体打到每一级每一个责任人的身上,从根本上增强了保证进京进青奥运罐头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增强了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五是有要求。该局要求所有进京进青奥运罐头产品必须注有奥运食品的标志,要产品出厂起运前必须提前5天向县质监局申请,由县质监局专门派质量监督人员把关合格后,方可起运。并明确要求,不按要求的厂家发现后取消其进京进青罐头产品供应资格。
到目前为止,平邑局已对5个品种的罐头产品进行了检测检验,所有进京进青奥运罐头产品的质量合格率为100%。(作者单位:山东省平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