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7月3日,福建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平潭水仙花》专家审定会在福州林业宾馆召开。
审定组经认真研究和讨论,通过了“平潭水仙花”地方标准送审稿审定,并认为该标准总结了平潭水仙花的培育技术、种植经验,充分体现了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平潭水仙花的产品特色指标。
该标准的实施,对促进平潭水仙花产业的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平潭水仙花”名牌效应,提升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7月3日,福建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平潭水仙花》专家审定会在福州林业宾馆召开。
审定组经认真研究和讨论,通过了“平潭水仙花”地方标准送审稿审定,并认为该标准总结了平潭水仙花的培育技术、种植经验,充分体现了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平潭水仙花的产品特色指标。
该标准的实施,对促进平潭水仙花产业的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平潭水仙花”名牌效应,提升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