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季度,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对上海市生产、经销的卫生杀虫气雾剂和盘式蚊香2种卫生杀虫用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批产品驱避杀虫效果不佳。
此次共抽查了本市2家生产企业和15经销企业生产、经销的28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9%。其中盘式蚊香11批次,合格11批次,抽样合格率为100%;杀虫气雾剂17批次,合格15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8.2%。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为“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以及“净含量”不达标。主要是因为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造成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和净含量不达标,从而降低了产品驱避杀虫的效果。
针对此次卫生杀虫剂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市质量技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