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PFOS指令)已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实施。珠海检验检疫局表示,该指令的实施将直接影响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等产品的出口。
全氟辛烷磺酸(PFOS)是纺织、皮革制品防污处理剂的主要活性成分,广泛应用于民用和工业产品生产领域,包括我国许多拳头出口产品如:纺织品、皮革、地毯等,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积性和多种毒性,全氟化学品积聚在活有机体的脂肪组织中,对于人体和野生动物都是有害的。有依据证明接触包括PFOS和PFOA的全氟化学品可能导致出生婴儿缺陷,对免疫系统产生不利影响,还会破坏甲状腺功能,这样在怀孕期间,会导致许多发育问题,其导致的全球性污染正日渐受到人们关注。
该指令的实施将在一定范围内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造成影响,使受人民币升值影响巨大的纺织品出口企业“雪上加霜”,大多数纺织皮革制品出口企业还不了解PFOS指令,甚至对自己产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都不清楚。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已有PFOS较为理想的替代品,但国内尚未研发出能完全符合欧盟对PFOS控制标准的纺织用助剂。
为此,珠海检验检疫局通过多种方式向出口企业宣传PFOS指令的要求,并提醒企业对PFOS禁令予以重视,在信息收集、生产环节管理、相关标准制订等方面多下工夫,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同时要注重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根据最新信息调整其生产模式,尽快与进口商进行沟通,加紧替代产品的选择、试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损失。(化轻处)发布人:宋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