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质监局组织了对合肥、巢湖、芜湖、黄山、安庆5市16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20组产品进行了抽查,经检验,20组样品实物检验综合判定均合格,样品的实物抽查合格率为100%。
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采用综合判定的方法,检验项目分为否决项目、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此次抽查样品所检验的否决项目均合格,反映生产企业对该类项目足够重视,日常检验把关严格。但是其他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仍存在不符合情况。
此次检验的20个检测项目中,涉及不合格项目有9项,分别是: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脚蹬间隙;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标称电压;前、后轮轮辋与前叉车架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轮胎宽度;说明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