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质监局收到来自斗门区白蕉镇榕益黄家庄3位农民的感谢信,感谢该局执法人员积极处理投诉,为其挽回了经济损失。
两个月前,斗门区局接到3位农民的投诉,当事人称在斗门区白蕉镇某建材经营部购买了某品牌型号为32.5R普通硅酸盐水泥共30余吨,使用后发现这些水泥的硬度不够,于是向斗门区质监局提出投诉。收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到实地检查并对上述水泥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产品。在该局执法人员的协助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解决了赔偿等问题。
据悉,3位农民共获得赔偿金8.2万元,挽回了经济损失。(作者单位:斗门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