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4季度,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建筑用钢材进行了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表明,目前江西省市场上销售的建筑用钢材产品质量问题较严重。
此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合格22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3.3%。其中,抽查了12批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合格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0.0%;抽查了2批次冷轧带肋钢筋,结果均合格;抽查了15批次低碳钢圆盘条,合格14批次,抽样合格率93.3%;抽查了1批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结果不合格。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力学性能不达标。力学性能是反映钢材产品使用性能的关键指标,是建筑工程中钢筋混凝土强度的重要保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个别生产企业对原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使用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原材料造成的。二是重量偏差超标。8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7批次产品重量偏差超过了标准规定要求。重量偏差是钢筋的重要质量指标,如果重量负偏差较大,影响钢筋内径尺寸,使钢筋的横截面积减小,力学性能将受到严重影响。三是尺寸偏差超标。此次抽查的8批次不合格产品其尺寸偏差均超过了标准规定要求。
对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江西局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