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港政府新闻网获悉,渔农自然护理署副署长刘善鹏昨日表示,零售市场7月2日恢复售卖活鸡。零售商须遵守“不存留活家禽过夜”的新规定,违例者可被撤销准许,及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和入狱6个月。
食物环境卫生署副署长刘焱表示,截至昨日下午6时,已符合卫生要求,今天可恢复营业的活家禽零售点共360个,占总数的77%。当中248个是街市档,其余是新鲜粮食店。食环署辖下设有活家禽档位的64个街市中,60个通过兽医的检查,今天可复业,至于其余4个街市,有关工作仍在处理。
刘焱说,当局会加强巡查,确保零售商遵守“不存留活家禽过夜”的新规定。贩商每天晚上8时前,必须屠宰摊档及店铺内存留的活家禽,以便把处所清洗消毒,而每天晚上8时至翌日清晨5时,摊档及店铺不可存留活家禽。
刘善鹏表示,每天会派人到批发市场了解卖剩活鸡的数量,以了解是否足够市场需要。他指出,每笼鸡都有标签,可清楚知悉来源地及来货日期,不会令到新到的活鸡与剩余的鸡只混在一起。(香港政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