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陵县一家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防水卷材的企业被陵县质监局稽查队一举查获。价值2000多元违法生产的防水卷材被执法人员依法封存扣押。
几天前,有群众向陵县质监局举报称,开发区一家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偷偷生产防水卷材,要求依法查处。陵县质监局接到案情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直赴被举报的企业,在该企业生产现场看到几名工人正在紧张忙碌。执法人员对其成品仓库进行检查,发现1000平方米的防水卷材正待销往外地。
执法人员在确定这批防水卷材是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后,让该企业老板提供生产许可证,而该老板直截了当地说:“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一大笔投入,现在还办不起生产许可证”。一看该企业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通知书,并对违法生产的防水卷材进行了依法封存扣押,通知该企业接受依法处理。
陵县质监局有关领导介绍,防水卷材是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国家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生产销售,否则将受到严厉查处。(作者单位: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