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现“点上开花,面上结果”,6月20日,四川省眉山质监局在彭山县组织召开了18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彭山县局专项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并对下一阶段的整治重点进行了明确和部署,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创新监管手段,对未取证企业实行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为确保灾后重建建材产品充足供应,对全市未取证的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特别是水泥生产企业,实行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允许其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试生产,产品包装注明“试制品”字样。质监部门调整检测力量,对未取证企业产品实行批批检测,检测合格的产品允许其投放市场销售。市、县质监局积极借助总局对四川开辟的“绿色通道”,全力好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尽快取证。
二是要细化监管措施,做到“四定”、“三落实”。即对18类重点产品企业的监管,要“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企业”;“落实具体责任、落实监管重点、落实帮扶措施”。
三是要统一监管标准,注重以宣传促整治。对所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逐一建立质量档案,实现“一企一档”,并统一建立健全“一书、两牌、四制度、五台帐”。同时利用各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的意义家喻户晓,使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人人皆知,实现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共同维护重点产品质量。
四是要充分运用“PR3G”系统,实现对重点产品的全过程监管。把重点产品企业基础数据全部录入我局自行研发的“PR3G”动态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企业原材料进厂、台帐管理、生产工艺流程、质量关键点控制、产品出厂检测等环节实施远程监控,对其质量状况和生产行为实行全记录,实现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测全报告。
四川省质监局监督处李敏、蒋玫等同志到会指导。全市各县(区)质监局长、业务股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作者单位:眉山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