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2季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省内流通领域销售的食用糖商品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抽查的食用糖质量合格率为88.6%,比前年有大幅度提高(前年食用糖合格率为59.5%)。
此次抽查了佛山、珠海、梅州、惠州、中山、湛江、茂名等7市13家销售企业销售的食用糖35批次,其中包括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单晶体冰糖、多晶体冰糖、方糖、冰片糖等,合格27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77.1%。剔除纯标签不合格的4批次,质量合格为31批次,质量合格率88.6%。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标签不规范,主要是产品标准号标示错误、明示保存期小于标准要求的18个月、净含量字符高度不足等;色值不合格;不溶于水杂质超标;干燥失重不合格,潮湿的糖很容易滋生微生物和螨虫,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
据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对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促使广大生产和销售企业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