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妇联、中宣部等19部委《关于庆祝2008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以及宜城市相关文件要求,宜城市质监局对该市境内的儿童用品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学校及学校周边商店销售的饼干、饮料、糖果、儿童玩具等食品。二是检查学校食堂使用的大米、食用油等产品。三是检查市场上销售的儿童玩具。四是检查学校周边的医务室。共检查中小学校10余所,检查学校周边商店及市场上销售儿童玩具的商店20余个,检查学校食堂5个,查处违反质监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6起。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宜城局一是对过期、变质的食品进行没收;二是对销售者进行处罚;三是积极向销售者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并向他们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四是要求销售者把好进货关,进货时验明产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通过宣传,销售者表示以后进货时一定注意,把好进货关,不再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安全食品,不再销售危害儿童安全的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