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日,河南省南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元村镇蔡庄的饮料瓶厂进行了检查。该厂厂房大约200平方米,靠东墙堆放有100包(100个/包)的碳酸饮料瓶,旁边堆有4袋瓶坯,厂房中间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为“自强”牌ZQ-22B型塑料吹瓶机。据该厂负责人讲,2008年4月底才开始生产,目前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所生产的饮料瓶尚未销售。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停止生产,依法将价值2000余元的产品予以封存,并限期取证。同时抽样送检,待检验结果出具后再作进一步处理。(作者单位:河南南乐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