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路管理速度监测记录系统》地方计量检定规程通过审定
您超速或闯红灯了吗?实时监控的电子警察是否准确运行?近日,甘肃对电子警察专门进行监督和检验有了技术法规保障。
6月3日,甘肃省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的由甘肃省农机具检定站、兰州交通大学、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甘肃省交通厅、甘肃省电子产品检验所等单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审定委员会,一致审定通过了甘肃《公路管理速度监测记录系统》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这意味着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科学执法有了技术保障,广大驾乘人员合法权益有了法规保障,电子警察的准确、规范运行有了检定依据。
公路管理速度监测记录系统又称电子警察设备,包括车载式雷达(激光)测速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带速度监测功能的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自动记录系统等,按测量原理可分为雷达多普勒式、地感线圈式、激光式、视频抓拍式。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电子警察设备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使用过程中,还要按计量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而目前尚没有相应具体完善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针对甘肃省绝大多数为车载移动式雷达测速系统的实际情况,经省质监局批准,由省计量研究院组织兰州交通大学、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省交通厅汽车检测中心、甘肃汽车配件质检中心、兰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起草了《公路管理速度监测记录系统》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该规程提及的公路管理速度监测记录系统是应用速度及图像视频测量技术,对道路上行驶车辆进行速度测量,并对车辆信息进行记录的监测系统,常由测速单元、拍摄单元、图像采集处理单元、通信传输单元、计算机软件处理系统及辅助照明单元等组成,适用于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速度、图像视频等信息进行监测、记录的车载式雷达(激光)测速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带速度监测功能的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自动记录系统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与会专家经认真审查、逐条讨论,一致认为该规程为甘肃公路管理速度监测记录系统的准确运行提供了检定依据,是依法保障驾乘人员合法权益和规范整治机动车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法定程序,规定的检定方法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解决了公路管理速度监测记录系统作为一种特定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量值溯源传递问题。(作者单位:甘肃省计量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