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5日,经群众举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执法、工商局、长美派出所的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长美乡截获了一车颗粒硫酸镁。
据悉,该批颗粒硫酸镁系广西兴业县桂粤稀土化肥厂生产(生产日期:2008-03-23),共计30吨,已在长美乡销售了14吨,车上还余16吨。执法人员于当天将余下的16吨颗粒硫酸镁封存于县农业执法大队办公楼下,并抽样送宜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显示,硫酸镁为0(标准≥8.0%)。该批颗粒硫酸镁无任何有利于农作物的营养成分,属劣质产品。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目前执法组联合下发了《告农民朋友书》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不要在游商手中买农资,以免上当受骗。(作者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