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巢湖市质监局召开公开审案会,对三起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市政协、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联的3名专家监督员应邀参加了审案会。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执法大队办案人员、法规科及特种设备检测院的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查,该三起案件的基本情况为:巢湖市某三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各自使用的自动扶梯、起重机械等未能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履行检验合格手续即投入使用,且使用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经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后,均未能及时改正,被市质监局立案查处。
审案会上,与会案审委员、专家监督员们在认真查阅安全监察现场检查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检验报告等案件证据材料和听取了执法人员的案情介绍后,分别就该三起案件的违法事实、办案的程序等细节问题向执法人员作了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并对照《行政处罚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就查处适用的法律条款及裁量的幅度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对经已改正违法行为的一起案件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对至今仍未整改的另二起案件作出了立即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和罚款的处罚决定。
会后,专家监督员们对开门审案、“阳光”办案的工作模式抒发了各自的感想,认为它既开创了案审工作开明、民主的气氛,又推进了行政工作的合情、合理性,更好地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平和公正。并就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加大监察和执法力度,确保巢湖一方平安发表了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