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犁州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假冒微肥案,及时遏制了一起坑农害农违法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伊犁地区农民的利益。
伊犁州质监局执法人员在伊犁地区63团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个储存化肥的库房,该库房隐蔽甚密,原本为农户储存蔬菜的库房。执法人员先后两次深入63团,终于在一个农家院落寻找到该库房,并在库房发现15吨微量元素肥。该批肥料外包装为塑料袋,塑料袋压边处粗糙、松散,内部产品颗粒随处可见。行政相对人声称该产品为镁元素肥,可该产品外包装没有标注元素名称。执法人员还发现该产品外包装显示有登记证号。根据“单元素肥国家免予登记“的规定,执法人员初步判定该产品为假冒产品。
随后,执法人员迅速与该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商联系。生产商负责人表明从未生产过该产品,并回函至伊犁州质监局,证明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希望伊犁州质监局严厉查处。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产品实施就地封存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作者单位:新疆伊犁州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