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政府出台了《获得名牌产品企业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企业争创名牌。
该办法规定,对平凉市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并奖励;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奖励人民币50万元;对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奖励人民币5万元。
另外,获奖名牌产品期满后重新确认的(即复评确认)只予表彰,不再奖励;同一产品同年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只奖励最高等次的名牌产品。
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