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5月13日,古田县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出一批劣质复合肥样品,总养分≥45%,实测为23.1%(其中氮为16.2%,有效磷为0,钾为6.9%)。检验员在多年的检验中从来没有发现过有效磷含量竟然为0的复合肥,即使随便在田间抓一把泥,也比这些复合肥的有效磷含量高。
古田县质监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2008年3月,一位自称是漳州人的推销员向凤都镇某化肥经销点负责人推销复合肥。该批复合肥随带有包装袋,标识如下:复合肥料(硫酸钾型),总养分≥45%,N-P2O5-K2O,15-15-15;净含量:(50±0.5kg);DENMARK丹麦,斯基沃国际化工集团有限公司,MADEIN TAIZHOUCHINA;亚洲总部: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5号海港城海洋中心12楼1213室;授权灌装商: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含Cl);地址:曾都宏大工业园;执行GB15063-2001,xk13-206-03312;鄂农肥证字第263号(有QS标志)。经销点负责人以为该种复合肥比较适合用于桃树,在没有向推销员做具体了解的情况下就进货10吨(200包),价格2600元/吨,总计付款26000元。付款后再也无法与推销员联系上,事后怀疑该复合肥为伪劣产品,于2008年5月9日抽样送古田县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
目前执法人员正对案件作进一步跟踪。(宁德市局 古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