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商部门组织对枣阳市农药产品质量进行了(委托检验),共抽查了65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0%。
此次抽查对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悬浮率、乳液稳定性、稀释稳定性、细度、水分、pH值以及标签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发现,主要存在3种质量问题:
一是个别产品有效成分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有效成分氰戊菊酯含量应为5.0%,实测氰戊菊酯含量为零;有1种产品有效成分辛硫磷含量为15.0%,实测结果不含辛硫磷成分。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农药,起不到预期的防治效果,直接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二是个别产品pH值不合格、水分含量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标准规定pH值范围为4.0~7.0,实测pH值为1.5;有1种产品水分含量标准规定≤0.5%,实测水分含量为4.3%。pH值、水分含量不合格会导致农药产品质量不稳定,达不到产品的预期药效。
三是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明有效成分含量、许可证产品未按规定标注QS标志等。按照NY608-2002《农药产品标签通则》规定,农药产品的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农药批准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及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生产批号、产品质量保证期、生产许可证标志等。(作者单位:枣阳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