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浙江省>>

遂昌“竹炭”专用标志启用 11家企业获准使用

2008-05-06 06:2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39号公告,遂昌首批11家企业获准使用竹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并予以注册登记。这标志着竹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正式开始启用。

   据悉,遂昌竹炭于2006年12月获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遂昌县质监部门积极鼓励企业申报使用专用标志,严格要求企业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于2007年制定了《遂昌竹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程序》和申请书填写要求,指导企业申报。

   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要求,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国家质检总局将注销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对外公告。

    质监部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和使用量。(遂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