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重庆市>>

重庆质监公安联合监控机动车安检机构

2008-04-30 07:5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4月25日,该局和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召开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会议。通过尽快建立联网监察系统,实现公安、质监部门对安检机构的全程、动态、实时监控,对发现违规违纪的安检机构,公安交管部门停止使用其数据。

   据了解,2006年1月,重庆市公安局将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格及监督管理移交市质监局,经过两年多的监管,目前重庆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业仍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和综合判定、检测电脑软件存在漏洞等问题。

   重庆市质监局要求各机动车安检机构要扎扎实实地做好保障奥运期间车辆安全的各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检验资格证书上规定的承检范围开展检验工作,严禁出现超范围检验的行为;二是严禁在计算机检测系统中设置人为更改数据的程序或作弊检测的软件;三是严禁发生伪造或修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弄虚作假行为;四是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相关标准,确保检验项目齐全,原始数据、检验记录真实、规范、齐全;五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凡不遵守相关规定,违法开展机动车安检业务的,一经查实,各级质监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撤销其检验资格,以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质量,坚决防止在奥运会及圣火传递期间,发生因超范围检验或检测质量问题导致的机动车安全事故。

   同时,质监、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尽快建立联网监察系统,实现公安、质监部门对安检机构的全程、动态、实时监控,对发现违规违纪的安检机构该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吊销资格许可的,吊销许可,该责令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公安交管部门停止使用其数据。

    重庆市首批获得检验资格许可的25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