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流通领域经销的袋装食品缺斤少两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经销米、面、糕点、糖、食盐等企业56家,抽样检查132批次,合格98批次,合格率为78%。
通过检查发现,有不少商家无进货验收制度,进货把关不严,存在标实不符,涉嫌欺诈消费者行为。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商品净含量平均偏差小于零,不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中规定的“平均偏差应当大于等于0”的要求,如:某商场经销的“口香乐”小食品,标准净含量80g,随机抽取10袋称重检查,平均偏差为-6.8g。二是小食品标注不符合规定,如清真食品、正宗面点、蛋糕等食品都未标注净含量。三是净含量标注概念不清。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规定“定量包装商品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但某粮店经销的大米,只标注10kg,此种标注含混其词,无法分辨是毛重还是净重,明显有误导消费者之嫌,也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四点:一是有些生产厂家计量法律意识不强,不重视食品的标注标志;二是个别厂家有意所为,从中牟取暴利;三是经销商对经销的商品缺乏法律概念,没有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对无净含量标注的产品把关不严;四是有关部门对社会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不够,生产厂家、经销企业和业户心及消费者对有关规定不了解所致。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临沭县质监局依法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对部分无检测能力的经销企业采取签订委托验货服务协议的办法,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把好进货关,以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