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鲜奶掺杂使假现场及主要作案工具、掺杂物质
针对当前乳制品价格上扬、个别生产企业降低原料奶收购标准和掺杂使假的问题,近期,各地质监部门加大了对乳制品、含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鄂温克旗质量技术监督近日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查处了两起鲜奶掺杂使假案。
2008年4月15日早7时,鄂温克旗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对伊敏河镇建材(地名)一牧户家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将已经调配好的造假物质加入牛奶中。法人员当即制止了其掺假行为,并在该牧户家中发现10.3袋糊精粉(25kg/袋)、4.5袋尿素(40kg/袋)、22公斤色拉油、46公斤脂水(当事人交待:用于乳化色拉油的专用液体)、电动搅拌器一台以及各类搅拌桶10余只。经调查,该奶户属个体牧民,自2008年1月份开始,在其交售的鲜奶(约100Kg/日)中掺杂糊精粉、尿素、色拉油、脂水等物质,以提高鲜奶相应干物质、蛋白质、脂肪质量指标,并将掺假的牛奶送到乳品企业的收奶站,谋取非法利益。对此,执法人员当即采取强制措施异地扣押了所有掺杂使假原料和工具设备。
随后在4月16日下午19时左右,鄂温克旗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巴彦托海镇吴昊收奶站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奶站送奶车上存有2袋低聚麦芽糊精粉(25kg/袋)和6箱脱模剂(10kg/箱)。经调查,当事人交待该收奶站自2008年3月份开始,在其收购的鲜奶(约3吨)中按一定比例掺杂脱膜剂和低聚麦芽糊精粉(约7-8车次),提高鲜奶质量指标谋取非法利益。对此,执法人员当即采取强制措施异地扣押了所有掺杂使假原料,并通知乳品生产企业加强鲜奶入厂检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得联系。
目前,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