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季度,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实木地板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抽查合格率不足八成。
此次抽查的95种产品,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75种,抽样合格率为78.9%。主要不合格项有加工精度、木材名称、漆膜附着力等。其中加工精度不达标是此次实木地板抽查发现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在不合格的20种产品中有18种产品该项目都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地板宽度、榫舌宽度、厚度尺寸缩水。标准规定宽度、厚度与明示的公称宽度、公称厚度的负偏差不大于0.3mm,有的平均尺寸负偏差达到0.5mm,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抽查中还发现地板形状位置偏差,造成拼装离缝和高度差也远远超出国家标准的规定。
针对此次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