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广东省>>

[图文]东莞查封两台非法使用的锅炉

2008-04-18 08:3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被查封的锅炉

被查封的锅炉

   在用锅炉未办理安装告知、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安装监督检验,近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两家非法使用锅炉的企业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2008年4月10日,根据沙田质监站提供的线索,东莞市质监局联合当地质监、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及村委会对东莞市沙田造纸厂、东莞市沙田镇中轩塑料制品厂两家企业厂区内的洗水工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这两家企业的洗水工场分别有一台型号为LSC0.3-0.7(出厂编号070613)和型号为LSG1.0-0.69-AII(出厂编号48002)的在用锅炉,两台锅炉均未办理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涉嫌存在委托未取得锅炉安装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等违法行为。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使用单位在使用锅炉之前必须委托取得锅炉安装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经监督检查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上述两家企业洗水工场的在用锅炉均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就投入运行,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东莞市质监局安全监察人员当即查封了这两台锅炉,向两家企业发出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使用的锅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下一阶段,东莞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特种设备隐患的排查处理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