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8日上午,福建省质监系统“金质亮剑”打假保春耕行动启动,全省质监部门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农资执法打假、监督检查、检测服务、咨询指导等行动。截至3月15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统计,2月28日至3月15日,福建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6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92家、销售企业642家,查处案件52件(其中假冒化肥案件3起,农药案件3起,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化肥案件2起,产品质量与标识不符案件4起,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经检验质量不合格案件30起,短斤少两、商品净含量不足案件7起,无“3C”认证生产农用喷雾器案件3起),涉案货值208万元,查获假冒伪劣农药5680袋、化肥1050吨,捣毁制假窝点2个;打假下乡进村569个,抽取样品536个,受理投诉23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6.73万元。
据悉,此次“金质亮剑”打假保春耕行动以7种违法行动为重点打击:1、无证生产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资产品和未取得生产批准文件擅自生产农资产品,委托加工未按规定备案以及销售无3C认证的电动喷雾器等违法行为。2、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3、生产销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和农药的违法行为;4、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尤其是严禁使用的甲基对硫磷、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5、生产销售净含量不足短斤少两的违法行为;6、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利用标识标注进行质量欺诈,特别是违反我省出台的《含中、微量元素肥料的标识和要求》地方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7、坚决捣毁制假黑窝点。
今年的“金质亮剑”行动中,福建省质监部门在检查中将尽量利用快速检测手段对化肥、农药产品进行定性判断,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果断措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