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巢湖召开全市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安徽省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通报全市气瓶年检工作情况,布置气瓶充装许可换证工作。
巢湖市质监局陶永生副局长在《规范充装检验 巩固整治成果 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气瓶安全》的讲话中,总结通报了近几年来全市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市的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他指出,2008年全市的气瓶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气瓶充装许可达到100%、气瓶使用登记达到80%以上,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行政许可制度,规范充装行为,杜绝无证充装;二是深化气瓶产权改革,杜绝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完善以充装单位为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机制;三是落实安全措施,强化气瓶充装前检验,严防气瓶错装、混装和过量充装,严禁充装超过使用年限、超期未检、报废和其它不合格的气瓶;四是及时销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气瓶充装单位要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及时送交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单位报废销毁;五是规范气瓶定期检验行为;六是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瓶装气体经销单位和经销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准销售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合格瓶装气体。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瓶对瓶充装活动,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巢湖市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区质监部门安全监察工作人员6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