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星期天上午8点50分,漳州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接到举报:漳州火车站南坑货场第333货位有一车皮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硝酸铵钙”,正在装车、发售,可能运往P县。
9点15分,赶扑现场的执法人员目击最后两部涉案化肥运输车已经开出了货场大门。按照有关规定,不准拦车检查。怎么办?队长指挥执法人员:“记住车牌号码——追踪销售地点!”
当时执法车辆只有一部,而涉案化肥运输车有两部,N县车牌的往左上山;P县车牌的往右过桥。这增加了执法人员的跟踪难度,队长及时发话:“不能让涉案化肥流入市场!注意跟踪,不能暴露!”并立即派出增援车辆和执法人员。
跟踪途中,两部涉案化肥运输车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一会儿停车和人家讲话,一会儿到加油站停车半个小时不上路。其中P县车牌的上午不到11点停在公路边“吃饭”,N县车牌的往N县绕了一圈后又开到P县,并分别于中午1点30分、40分到达举报人提供的销售地点——P县。本来1个半小时就可以到达的P县,途中却用了4个多小时。
停车卸货后,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经过“快速技术执法”查询、鉴别,该批“硝酸铵钙”系山西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涉嫌违反强制性标准技术要求。当天,经执法人员跟踪、封存36.95吨,被责令追回已售出的23.05吨,合计数量一车皮60吨。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审理中。(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 陈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