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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全面推进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

2008-03-31 08:06: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实际上是基层质监部门从源头抓质量的重要抓手。对此,山东省临清市质量技监局进行了一些积极而有益的尝试,通过找准“三点”抓住“三性”,落实“一责”,收到良好效果。

   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后续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根据地方实际,通过加大巡查和检验频次,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民营企业重点产品的后续监管,严防恶意造假坑害消费者的生产行为。

   把握特点,大力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及时性。根据企业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一是在企业生产旺季时实施监管。不少生产企业容易在生产旺季发生质量问题,质监部门在旺季增加巡查回访,既能掌握企业实际情况,又能及时指导企业解决具体的问题。二是分季度对获证企业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三是把握打假治劣的特点。根据群众举报和监督抽查结论,及时查处已获证假冒伪劣产品。如果不能及时查处,将导致取证困难,产品流入市场后造成不良后果。

   找准疑点,努力增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数量较多,不同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条件、检验手段和具体要求千差万别,监管时必须要区别对待。一是查找实际工艺流程是否有疑点。在实地检查时,对照质量手册中的工艺流程认真查找企业的实际工艺流程,看是否存在疑点,防止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简化工艺流程,或不按规定进行环保处理导致环境污染,或采用属于淘汰的落后工艺等等。二是查找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存在疑点。任何一种工业产品都有质量控制点,它控制的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在监督工作中需重点检查。三是查找检验工作是否存在疑点。重点检查生产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和原辅材料验货检查,检验仪器、设备、仪表是否在检、校验有效期内,检验的原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符合要求等方面的疑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

   所谓“一责”,是指对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实行责任制。根据区域监管工作模式,落实三个责任。第一,建档责任落实到分局。以区域监管分局为单位,分别将获证企业的产品名称、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详细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建立档案。在此基础上,将获证企业的工业产品申请书、年度自查报告、许可证复印件、副本和年度检查报告等资料,按产品类别分别建立纸质档案和制作专门软件实行计算机管理。第二,年审责任落实到个人。分局指定专人牵头,主管年审工作。对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抽查、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统一提出意见,督促企业按时进行年审,此工作实行“谁实施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有效地解决了过去生产许可证管理谁都想管,谁都不管的问题。第三、目标考核,确保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不留死角。对各区域监管分局进行目标考核,把各单位对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后续监管制度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无证生产查处不严,出现倾向性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对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仅是手段,而其根本目的是使企业生产的产品持续稳定合格。作为质监部门,要在帮助企业加强制度化建设、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等问题下功夫,才能确保“有为”“有威”。

   一是注重帮扶,引导获证企业规范化生产。帮扶企业,引导获证企业规范化生产,既能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又深受企业欢迎。帮扶应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及时的为企业提供信息,把国家对获证企业的产品标准、标识、有关产业政策等变化情况在第一时间通知企业。二是当企业拟进行技改、扩能、增项、迁址、更名时,从国家的政策规定上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对巡查、年度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规范其生产的全过程,确保获证企业产品质量。

   二是着眼指导,促进获证企业制度化建设。制度化建设是生产企业确保产品质量的保证,除了有意的造假行为以外的质量问题,一般都是制度方面存在问题造成的。首先,应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向生产企业进行宣贯。其次,利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发证、换证时机指导企业制定制度。再次,利用巡查、回访和年度监督检查时对企业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提出修订修改意见完善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强化获证企业科学化管理。针对现在民营企业迅速发展但质量管理人才短缺的情况,要加强了企业的人员培训工作。首先加强获证企业职工的全面质量教育培训。其次帮助企业加强计量检验人员的培训。利用质量协会和技术机构为企业培训各类计量、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第三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了解现代企业管理经验。(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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