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质监局获悉,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GB/T21262-2007《地理标志产品永春篾香》国家标准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永春篾香,又名卫生香,2006年底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它是一种选用上等芳香植物和中药材配制后供人点燃的名贵香料,永春篾香生产历史悠久,驰名闽南和东南亚各地,现已成为永春县外贸出口的主要产品之一。
据悉,该标准总结了永春篾香传统特色加工经验,系统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永春篾香的术语定义、保护范围、产品分类、制作工艺、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将作为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产品后续管理的法定技术标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