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四方质监执法人员又连续查获两家压力表制造企业生产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压力表案,通俗讲就是超范围生产。这是继去年十月份查获此类案件后,又一次发现企业存在同样的违法行为。
四方区是青岛生产压力表比较集中的地区,共有生产压力表企业十余家。通过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上述违法现象比较普遍,原因有“三”:一是同行业竞争激烈,再加上市场不景气,许多企业为了多赚钱而“铤而走险”。二是对超范围生产违法行为处罚较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条例》,这种超范围生产就是无证生产行为,处罚的力度是很重的,具有一定的震慑力。而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所依据的罚则处罚较轻,致使一些企业敢于违规生产。三是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执法监督不够,这也是助长一些企业违法生产的一个重要原因。
压力表大多用于工业生产的大型设备中,如果产品质量不过关,就有可能造成隐患,甚至是铸成大的事故。监管部门和企业应引以重视,确保辖区企业产品质量的安全。(作者单位: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四方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