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实木家具”蒙了“门外汉”

2008-03-19 08:5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花了1万三千元买回的一套实木组合家具,可里面的夹层竟然是人造板,我已经找了几次商家,可商家却说虽然夹层是人造板,但外层却是实木的,属于国家标准认可范围,不能退货。我真是吃了黄连吐不出呀”。3月11日,山东陵城区镇的李先生来到陵县质监局向执法人员提到自己的遭遇,叫苦不迭,满脸无耐。

   接到投诉后,陵县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一套实木组合家具进行了剖面用材结构鉴定并确认:该组合家具中间夹层确系人造板结构。随后,执法人员随同李先生来到商场,向商场经理出示、讲解了有关实木家具的国家标准。标准中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产品的规格、生产日期、是否100%实木,以及甲醛含量等。该套家具没有注明是否为100%实木,仅标注为实木家具,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在质监鉴定书和国家实木家具标准规定面前,商家理屈词穷,终于低头认错,给李先生进行了换货处理。

   质监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实木家具时,要看清家具上的相关标注,还应要求商家出示该产品经质监部门检验报告,并向商家索要购买票据。(山东陵县质监局李学泉 许华 兰书方)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