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造假案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07年4月盱眙质监部门稽查大队根据举报,查获一生产假冒“王朝”干红葡萄酒的生产企业,现场查获假冒“王朝”干葡萄酒成品180多瓶,半成品3000余瓶,王朝干红葡萄酒包装箱200只,标签800余套,750ml空酒瓶11000余只。执法人员对半成品、成品、产假冒“王朝”干红葡萄酒的灌装机等制假生产设备等原辅材料进行了依法查封。
由于该案涉案货值较大,盱眙质监局遂将该案移送盱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该案涉案人员达9人,共生产、销售假冒“王朝”干红葡萄酒1400多箱,非法经营额27万元,生产、销售假冒威龙(橡木桶)干红葡萄酒1139箱,非法经营额11万元。
目前该案已经盱眙县人民法院判决,对上述违法人员人员分别判处10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处罚金72万元。 (盱眙质监局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