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2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确定3月15日至4月15日为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立足当地市实际提前行动,从2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展开了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活动。
此次重点对农资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等方面实施执法检查。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予以查处;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多次检查不合格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动态跟踪。同时,集中开展以“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为主题的“质量保农三下乡”活动;组织行政执法、技术机构和名牌企业深入乡村,开展优质农资产品巡回展示,推荐一批优质农资产品引导农民购买;广泛开展质量知识进农村,宣传农资识假、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农民朋友理性消费;并重点围绕农民投诉多、反映强烈的农资产品质量违法重大案件,帮助农民索赔维权,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一律实行通告召回,杜绝销售和投入使用。
据悉,此次执法行动以农药、化肥、农膜、农机为重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