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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质监系统为车用气瓶 “上保险”

2008-03-12 06:4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孝感市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由湖北省孝感市质监局制定发布实施。该办法对孝感市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的安装、充装、使用、改装、报废、检验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气瓶使用中的相关安全责任。这是该市首个针对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安全监管的规定,也是全省首部对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实施规范管理的部门性规章。

   随着天然气工程在孝感市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和利用,该市包括各县市区在内纷纷推出了用压缩天然气作为代替燃料的汽车,特别是出租车。为了促进这一新型环保节能产业健康发展,加强车用气瓶(简称CNG气瓶)的安全管理,预防车用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2月初,孝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等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孝感市车用压缩天然气瓶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CNG气瓶改装单位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I级安装许可资质,并在安装前书面告知市质监部门备案管理。办法还规定,按照国家标准,出租车CNG气瓶的首次检验周期为两年,公交车及其他车辆为三年。CNG气瓶的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由我市唯一具备法定检验资格的孝感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承担。CNG气瓶使用登记标志及检验合格标志将在粘贴在车辆的醒目部位。对于使用期超过5年的出租车用气瓶及其他车辆使用期超过10年的气瓶,将作报废处理。(孝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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