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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9类产品将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

2008-03-11 06:1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1月16日,湖北省质监局、商务厅、工商局联合发出通知,从下半年起,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电热毯、食品、化妆品等9类69种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

   电子监管码是实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标志。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产品质量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信息终端等途径查询产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互联网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

   据悉,对重点产品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是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的要求,为有效打假治劣,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

   通知要求,列入《入网产品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时,必须同时办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赋码和入网手续。已获得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的企业要尽快赋码入网。2008年6月底以前,《首批入网产品目录》9类69种产品100%实现赋码上市,未获得生产许可证、CCC认证证书并未使用统一标识电子监管码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

    以后国家将进一步扩大范围,逐步实现重点产品全面覆盖。(孝感市质监局 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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