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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0个市州政府被授予质量振兴工作先进单位

2008-03-10 07:54: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湖北省质监局获悉,2月25日,湖北省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发文授予10个市州政府为2007年度质量振兴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初,湖北省政府与各市州、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政府签订了年度“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全省各市州政府都与下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了质量振兴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进行分解,一直签订到乡镇。全省有84个县市开展了“质量兴市”活动,实施质量兴市的县市区覆盖率达83.2%,高于全国平均(50.2%)的水平。各市州政府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20个专项整治目标和12个100%量化指标,全省食品实物质量平均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比整治前上升了6.48个百分点。全省共完成采标4760项,重点行业领域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7.9%。建设了126个国家级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省按标准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占省内农产品生产总量的19.7%。各地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抓好名牌产品的规划、培育与争创工作,全省16个市州先后制定了名牌奖励措施。2007年,湖北省共获得中国名牌26个,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年初,湖北省政府责成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对各市州政府2007年质量振兴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授予宜昌市、荆门市、武汉市、孝感市、恩施州、黄石市、襄樊市、黄冈市、鄂州市、荆州政府为2007年度质量振兴工作先进单位,评定其他市(林区)为2007年度质量振兴工作合格单位,并对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

   据悉,2008年湖北省将继续实施质量振兴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大质量”意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质量兴省战略的全面实施,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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