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新版《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将施行

2008-02-27 07:0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审议通过了《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10日原国家计量局公布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深入贯彻实施,淄博市计量测试所组织全所人员对新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 

   现行《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自发布至今已有20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其中的一些规定已不再适应当前计量检定工作的需要。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计量检定人员的行政许可程序,对计量检定人员的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等做了规定。新的《管理办法》还规定,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已取得《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可以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