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审议通过了《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10日原国家计量局公布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深入贯彻实施,淄博市计量测试所组织全所人员对新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
现行《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自发布至今已有20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其中的一些规定已不再适应当前计量检定工作的需要。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计量检定人员的行政许可程序,对计量检定人员的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等做了规定。新的《管理办法》还规定,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已取得《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可以从事计量检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