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季度,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在该市生产和流通领域对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无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0。
此次共计抽查了18个批次产品。经核查,其中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10批次,经检验合格7批次,有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0%;涉嫌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8批次,经检验均不合格(且其中有6批次质量问题严重)。主要不合格项有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粘度(-40℃)、运动粘度(100℃)等4项。
质监部门解释,平衡回流沸点和湿平衡回流沸点是反映制动液抗气阻性能好坏的指标;运动粘度则是反映制动液在不同温度下(100℃和-40℃)的流动性能,要求产品在100℃时仍保持液态,不能沸腾、汽化,而在零下40℃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不能凝结(即粘度不能过大),因为汽化或粘度过大都会对车辆制动造成阻力,导致车辆制动迟缓甚至失效。
此次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均在100℃左右就沸腾,而在-40℃则出现凝结,这样的产品在温度较高或较低的环境下使用,就会使车辆失去应有的制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