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4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部分省级质检机构对全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烟花爆竹等11类产品质量进行省级定期监督检查,烟花爆竹合格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20.6个百分点,蜂窝煤、眼镜、家具、电加热器具、包皮布、缝合线等产品的合格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也有所提高。
此次检查涉及烟花爆竹、蜂窝煤、小食品(海产品)、脱水农产品、家具、洗衣机、电加热器具、电视机、眼镜、纸制品、包皮布、缝合线等11类产品,监督检查了412家生产经销企业的526批次的产品,合格364批次,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9.2%,整体质量状况较差。其中,眼镜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6.7%、电加热器具合格率为88.0%、家具合格率为83.3%、小食品(海产品)合格率为72.5%、脱水农产品合格率为51.6%、烟花爆竹合格率为39.4%、蜂窝煤合格率为37.5%。
针对烟花爆竹、蜂窝煤等11类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甘肃省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