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委托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北京市销售的通信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
9批次手机电池样品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电池的标称容量与电池的实际容量不相符;短路保护、过充电保护不合格,主要是因为厂家在生产过程中所选用的保护电路不合格,如果消费者使用了这样的电池,有可能因电池发生爆炸而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另有部分产品标志不符合要求。
充电器商品有8种不合格,其中7种产品抗电强度指标不符合要求。消费者选用了这样的产品,有可能会发生触电,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另有4款电话机被查出静电放电抗扰度不合格,导致电话机通信质量降低。
北京市工商局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将根据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退出市场,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处理。消费者如购买了不合格商品,可以凭据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