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沭县质监局在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制定、实施了多项制度,促进了全县食品加工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确保全县无一起重大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近年来,临沭县质监局在加强食品企业管理、提高食品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制定完善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七项制度”:一是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管理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逐步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使用台帐,并将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向该局食安股备案;二是食品质量安全政府协管员制度。在各乡镇聘请一到二名政府工作人员,协助管理本辖区食品加工企业,创新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三是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为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四是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制度;五是食品加工企业巡查、回访制度;六是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制度;七是重大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通过这些制度的完善实施对我县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起到了较好规范、引导作用。
到目前为止,临沭县质监局已为全县40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基本信息档案,为27家食品生产企业办理了全国食品县场准入证书即“QS”证,帮助1家白酒加工企业获得了山东名牌产品的称号,为临沭县食品畅销外地、赢得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并清理、淘汰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确保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景保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