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山东省冠县县委、县政府责令质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副食批发经销摊点进行拉网检查,重点检查经销的食品是否具有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是否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查经销摊点是否销售过期食品、是否有齐全的进货台帐、是否建立了产品质量溯源制度,是否建立了产品质量岗位责任制。图为检查组执法人员在仔细查看产品标识标注。
2月1日,山东省冠县县委、县政府责令质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副食批发经销摊点进行拉网检查,重点检查经销的食品是否具有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是否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查经销摊点是否销售过期食品、是否有齐全的进货台帐、是否建立了产品质量溯源制度,是否建立了产品质量岗位责任制。图为检查组执法人员在仔细查看产品标识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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