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夏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县范围内,对液化气站、氧气站等充装单位和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气瓶使用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液化气、氧气充装单位的充装资质、定期检验情况和特种设备管理、操作情况,对未取得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的单位,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充装、超期使用气瓶和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同时,执法人员深入到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气瓶使用单位,检查气瓶在用情况,并向群众宣传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和气瓶安全使用的基本常识。
此次集中检查,有效提高了气瓶充装单位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强化了气瓶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气瓶经营使用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了安全、和谐的节日氛围。(士波)